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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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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 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1、从价格征收从价格征收是按房地产原值减去一定比例后的馀额征收,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房地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赁征收到租赁征收是按房地产租金收入征收的,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未按价格征收的转换问题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将原房地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月起缴纳房地产税。其馀的从下个月开始缴纳。个人租赁住宅的租金收入征收,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4%。
以下是江苏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的方法: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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