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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
1、在犯罪预备阶段一般是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因为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在时间上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并且具有急迫性,因此在没有发生不法侵害的犯罪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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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 2、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1、构成。 2、犯罪预备也是一种犯罪形态,属于犯罪,只是对于量刑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预备犯罪,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如何需要根据具体情节而定。
一般来说,当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面临现实紧急的侵害时,公民可以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正当防卫。而正当防卫是否构成犯罪则取决于防卫人防卫是否恰当,是否是在不法侵害人正在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时作出的反应;以及不法侵害人实施不法侵害的类型。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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