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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的利益被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侵害时,在书面请求公司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果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起诉。...
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条件是: 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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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条件是: 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损害公司利益的,前述股东应当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在收到前述股东的申请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超过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述股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其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权,胜诉后利益归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由于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申请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没有及时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情形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的权益; 2、经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扔怠于履行维护公司利益的职责; 3、持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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