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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
需要的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二、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三、结婚证; 四、协议离婚的,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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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的要求的材料 1、户口簿(女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现已自愿)。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7、特殊情况的,需要加带以下材料: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我国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如果非军人一方要离婚,除了军人同意离婚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以外,是不允许离婚的。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6、《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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