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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复议前置来说,行政复议前置(也叫复议前置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
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议申请。对大多数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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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内容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七条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意思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如果遇到行政争议,既可以选择申请复议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第二款里规定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的,应该依照法律进行,那么要探讨的就是什么情况下应先复议而不能先起诉呢,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只有在这种情况的时候,才适用《行政诉讼法》37条第2款。
行政复议法第27条的内容如下: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逐级转送或者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看,你向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是不恰当的;应当向市级公安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原因交警大队属于县级公安局的下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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