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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四部分:标题。在正中写“借条”二字,也可在开头一行退两格写“借到”或“今借到”字样。正文。要写清向谁借、借什么、借多少、何时归还等项目。如果是向单位借用财物,还应写明借用理由。署名和日期。正文写完后,在下一行右下方署上借物(钱)人的,要全名,不能略写,署名后还要盖印章,以示慎重。署名下方写明日期,必须把年月日期写全。写年份也不能简写,如不能把一九九八年写成九八年。借条也有事先印好的,需用时,按项填好即可。
1、标题一定要写“借款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特别注意:虽然都是钱在别人那,但在法律上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 2、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明大写***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3、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4、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写上归还日期与不写归还日期差别不大。 5、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6、借款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款条,另外,注意:签字后最好请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国无论是法院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都是严格执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7、因为他在向你借钱,主动权在你手上,所以在借钱之前完善手续是不成问题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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