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申请上诉的时候,就希望可以发回重审或者是改判。那么有关发回重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1、《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 (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1条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律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二审发回重审的法条其违反法定程序的,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 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合法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4.其他严重违反程序的; 5.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一审被告一审被告负责人: 请求事项: 一、撤销(***)钦南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简称一审判决)主文第三、第四项,并予以改判,同时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主张。 二、诉讼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上诉人在本案一审作被告的主体不适格二、一审判决确认的“误工费、护理费”缺乏依据三、一审判决支持被上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合法。 综上几方面,特提出上诉,敬请二审法院公正裁判。 此致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4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