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部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其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关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标底、串通招标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并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决定不或邀请招标的;(二)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履行招标方案审批而未经审批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三)不按规定处理投诉或举报的;(四)不履行监督职责的;(五)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或确定中标人的;(六)干涉资格审查、评标的;(七)强制招标人报审标底或最高限价的;(八)违法收取费用的;(九)其他行政违法行为。
人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27人已浏览
1,068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4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