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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的认定程序:(一)交通事故的办理程序向112指挥中心报警,112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是否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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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车都在线内正常的行驶,后面那辆车突然加速,导致和前面的小车相撞,责任就应该认定为加速车辆的责任,由加速车辆车主全部承担。最新交通法关于追尾责任认定若是由于前面的车辆在线内不正常减速,导致后面车辆追尾,责任当然是由减速车辆车主承担,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现象。
现叙述最新交通法关于追尾责任认定如下。在行驶过程中,如果我们在并线超车且车身已经基本完全驶入旁边车道时,遭遇前方车辆突然急刹车致使被后面的车追尾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所以,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如果被追尾车已经并道,则应由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而如果被追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来承担事故责任。
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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