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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依据的是破产法,其他诸如公司法、证券法在重整程序中均从属于破产法。重整期间,管理人替代董事会,股东大会处于休会状态;重整利益排序:重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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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一权原则。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持有的每股都有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超过一半。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
1、身份不同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于公司的管理者。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作出实质性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 2、产生要素不同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3、确定条件不同 股东是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而董事要拥有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
是的。 股东大会是一个企业的最高机构,董事长作为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所以一定要参加股东大会,要是有重要事情或个人原因不便参加,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表参加或者用通讯的方式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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