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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南京看守所的会议时间是南京看守所的正常工作时间。但是,如果是未被判刑的嫌疑人,嫌疑人的近亲属就不能见面,只有委托律师才有权见面。如果是...
符合会见条件的,经办案单位许可会见, 可在看守所正常工作时间内见面。会见人犯,每月不得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近亲属不得超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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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看守所-律师会见市公安局预审处就在离市第一看守所200米处。律师到该处办理会见,需出示律师事务所函(一)、授权委托书、会见介绍信和律师证复印件。从2009年开始,市第一看守所定期对社会开放。从2012年8月起,凡是在看守所羁押的已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家属和资质完备的律师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会见。
符合会见条件经办案单位许可会见的,可以在看守所正常上班时间内会见。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人,时间和次数不受限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需要的时间和次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家属要会见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必须等到法院的判决书下发后在判决执行通知单下发前可以会见一次然后犯人被送往集训队分配省内监狱如果判决刑期已少于三个月则不送往监狱直接羁押在看守所直到刑期结束开具释放令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从逮捕令下发之日起计算刑期最后可折抵判决书上的刑期看守所要看司法流程没有什么最久拘留多久只要司法程序没有走完就会一直处于被羁押状态当然司法程序也就执行期不得超过执行期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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