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已经注销后所产生的债权或注销时遗留的债权涉及内外两层法律关系: 在对外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在对内关...
1.对于公司解散后,在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是不能向股东要求承担责任的,但以下情况例外: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已经注销后所产生的债权或注销时遗留的债权涉及内外两层法律关系: 在对外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在对内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份额。在公司注销后,仍有未处理的债务存在的情况下,清算主体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应承担清算责任。
1、一般由清算组予以处理。首先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在债权人知晓后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2、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1、公司解散后债权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因为法定事由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7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