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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侵权行为的定义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
一、共同侵权行为的定义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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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加害行为,且行为人为复数 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亦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加害行为所造成。没有加害行为,损害就无从发生。 该行为的行为人必须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而且这些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不存在任何替代关系。当然,该行为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共同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 即在数个共同行为人之间须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故意或者过失,基于此,而使数个行为人的行为连结为共同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不仅是共同故意可以构成,而且共同过失也可以构成。 在民法上,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对侵权行为的认定和民事责任的承担则意义不大。因为确定侵权民事责任的范围,通常取决于损害的有无或大小,并不因为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有所不同。 3、共同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具有统一性 所谓结果的同一性,首先是指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同一的。如果各个行为人是针对不同的受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或者即使针对同一受害人,但是不同的权利分别遭受侵害,损害后果在事实上和法律上能够分开,则有可能构成分别的侵权行为或并发的侵权行为,而非共同侵权行为。因此,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就在于数个侵权行为造成了同一的损害后果。 4、共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如果加害人有加害行为,他人也有民事权益受损害的事实,即受害人的损失是由侵权主体的共同行为造成的,侵权主体才能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
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哪些类型?主要有如下几种: 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 2.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我曾经将其叫做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各自的行为相互结合,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虽然不具有共同侵权行为主观上的特征,但由于其行为人之间行为的相互结合的关连性,并且造成了同一个损害结果而不可分割,而形成了一个侵权行为,行为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的准共同侵权行为。 4.团伙成员团伙成员,是指团伙组织的成员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没有团伙的集合行为则可以避免造成损害的危险发生,如果该集合行为可以归责于该团伙,则该团伙的其他成员应当承担的侵权行为。
1、侵害物权的共同侵权行为 物权是权利主体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属于财产权。 2、侵害知识产权的共同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是权利主体基于智力创造活动或法律规定的方式所取得的权利,是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性质的民事权利。 3、侵害人身权的共同侵权行为 人身权是与财产权相对应的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基于身体、人格和一定的身份所取得的权利,其范围包括公民的身体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亲属权等。 4、侵害继承权的共同侵权行为 侵害继承权是指以继承人的名义或以继承权为根据使真正继承人的继承权不能实现的行为。 5、侵害其他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 除侵害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继承权外,行为人侵害其他民事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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