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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有新证据后,可以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的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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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妻子因家庭琐事欲与丈夫离婚而到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经亲友的劝解,妻子也觉得自己起诉离婚确实有一些冲动,自己与丈夫还是有深厚的感情的。这时如果妻子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是否会准许呢t专家说法t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t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t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t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t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t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t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t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妻子的撤诉只要是在法院宣判前自愿提出,人民法院就会裁定准予撤诉。
离婚后有纠纷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撤诉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起诉。 和解在法律上的含义就是指双方不通过法院而达成了协议,所以签和解协议无需到法院,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即可。 撤诉并不代表放弃权利,撤诉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中断,而不导致诉权和实体权利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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