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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会认定为解除同居关系,没有什么有利条件。在法律上是没有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
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簿等,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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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男方的行为只能从道德方面予以谴责,他不涉及违法犯罪,因为之前的一切都是你自愿的。至于他要告你们家,让他告好了,民事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他们举不出给你家彩礼的证据,你们对该事实又不予承认,法院是不会判决你给付的。至于孩子,6个月,我不知道能否做流产,如果可能的话,不建议你保留这个孩子,像这样的男人将来也不会对你的孩子承担什么责任,所有的一切都压在你身上是非常不公平的,而有了孩子,对你将来也会带来许许多多的麻烦。
可以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就可以提起,所以,你现在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搞清楚这个人的真实身份。 第二,起诉时,写好起诉状,准备好孩子出生的证据和你们曾经同居过的证据,比如照片,如果有他和你一起去医院妇产科的证据就更好。 第三,没有证据证明他和孩子由血缘关系并不可怕。可以申请法院作鉴定,如果对方拒绝做,那根据证据规则,对他不利的证据掌握在他的手中,他不愿提交,那就说明他心里有鬼,他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证据规则: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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