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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过错,不需要负责,具体请来电。...
1、不要怕。朋友不成,还是熟人。 2、既要积极协商,也要积极防范。 3、他过激,就报警——法律教育他。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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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及时的为我解决问题~~忠心的感谢您!其实我上面那个问题我还没有说清楚~~是我男朋友的朋友自己先在KTV的大厅先打架的然后才打电话把我男朋友从包厢里面叫出去的他在电话里面说是吵架并没有说是打架而且还伤到人了我男朋友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打架现在他那个先打架的朋友自己从出事情的当天就逃走了对方伤到我男朋友的那个人~`也就是被我男朋友的朋友伤到的那个人听说在医院的时候就逃走了现在就我男朋友一个人被关在看守所``是4月7号14点59分正式刑事拘留的~~说是涉嫌聚众斗殴~`请问老师~~我在网上看见说是拘留一般是37天~~那我男朋友37天以后要是被逮捕的话会有逮捕书的吗?什么时候可以收到逮捕书?
前男友的行为属于威胁、胁迫的情形。涉嫌构成犯罪——强奸罪。建议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具体证据包括:(一)物证(如私密照片的打印件); (二)书证(如:写在纸张上面的威胁语言); (三)证人证言(如:前男友威胁你时,被旁边其他人员听到,可以作证); (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微信、短信、邮箱聊天记录等)。 建议你掌握了上述证据后,及时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出面要求对方删除隐私照片,并追究对方违法犯罪的责任。
1、以主观上发泄情绪、寻求刺激、无事生非、逞强耍横的事实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等的行为,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纠集多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 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A、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B、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C、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D、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93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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