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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特征有哪些

2024-12-31
由于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均涉及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存货人交付的保管物品,因此,两者有时难以区分。但它们也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1. 合同成立条件不同。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并且需要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而仓储合同则不一定需要有偿,即可以是无偿的。 2. 合同是否有偿不同。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而仓储合同则是有偿的。 3. 保管人资格要求不同。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没有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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