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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与一胎生育保险相同。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贴和一次性补贴四个方面。领取生育津...
对于二胎生育保险报销多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生二胎报销的金额与生一胎报销的金额差不多,主要为以下几项: 1、生育产假。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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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规定 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具体有以下五个方面: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广西生育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可以报销。 广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连续缴纳六个月可以报销。 2、参保人在生产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3、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4、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 5、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报销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职工本人6个月)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审核,并办理费用结算。 2.基金结算科根据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提供的拨款表,定期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1、职工(含企业和机关事业)产前检查费实行一次性包干800元。2.企业女职工分娩时,其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在限额标准内予以实报实销。标准为顺产限额:一级医院13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三级医院1900元;难产限额:一级医院32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三级医院4600元。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婴在上述限额基础上标准增加1000元。3.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范围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三目录”标准,实行实报实销,不设个人自付比例。4.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后流产(含人工流产和引产)的医疗费限额1200元;绝育及复通术的医疗费限额1200元;首次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医疗费限额200元;以上项目在限额内按实报销。5.参保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列支,企业男职工享受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津贴。6.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上述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未就业配偶生育时已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政策支付范围内扣除已享受部分后再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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