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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办理婚姻离婚手续时,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证,然后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协议,并在30天的冷...
当事人想要解决事实婚姻而产生的纠纷并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话,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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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男女双方起诉要求离婚,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虽然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但双方如果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不成,可以就这些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值得一提的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男女分手之后,都有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双方先补办结婚证。具体手续是: 一、协议离婚: 1、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2、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1、一方写好起诉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向对方法院起诉。 2、法院在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 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事实婚姻也是婚姻关系的一种,在人们眼中都是合理存在的关系,不管其形式或者原因如何,只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婚。 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在这之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事实婚姻是认可的,所以在此之前事实婚姻确实受到法律保护,这是早期我国对没有改变过来的一部分婚姻进行保护的措施。因此这段时间的事实婚姻与按照法律程序取得的合法婚姻是一样的效果。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已经没有维持下去的可能,准许双方离婚。也就是说,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办理离婚。 1994年2月1日以后,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从此事实婚姻不再被法律所认可,事实婚姻双方的夫妻权益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不能办理法律上的离婚。 但是在这里也有例外的情况。根据2001年4月8日的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诉至法院时,如果其夫妻关系符合法定条件,则可以劝其进行补办登记。如果双方进行了婚姻补办登记,就是我国法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准予其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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