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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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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一、殴打家庭成员或者故意伤害家庭成员身体,未导致受家暴方受轻伤及以上,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二、故意伤害家庭成员的身体,致受家暴方受轻伤及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最多可以刑事拘留十四日。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最短是3天,但是一般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公安机关要报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30日。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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