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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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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不改利息无意义,借的钱还是要还的,利息没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还是应当支付的。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如果担心其今后无还款能力的,那就及时要求归还借款,协商不了就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只能期限届满后才能要求归还借款。你不担心其今后还款能力的,那么你继续让对方支付利息,提供借款即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年利率6分的法律予以保护;如果是月利率6分,则由于已经超过了法定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法律是不予保护的。如果并没有明确证据证实双方约定利息的,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期归还,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法定利率归还利息。银行账单能否证明你所说的内容,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不存在合同无效、可撤销等其他法定情况,又没有偿还能力的,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还不出也不需要坐牢的。建议带上证据与律师当面咨询,以免因表述原因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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