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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让的定义: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债权人只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只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债权...
债权是欧陆法系法律体系中,一方当事人得请求他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规范此类权利发生、进行及消灭之法律即为债法。本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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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一、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之一,只要承认债权和物权的划分,就必须承认债权行为以外的物权行为。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问题。二.债权债务中物权行为的无缘无故问题,无缘无故行为必须由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物权行为是无缘无故行为,债权行为是无缘无故行为,德国民法规定。某种行为理论上认为应该是无缘无故的行为,但是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不能作为无缘无故的行为来看待。3、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是什么:1、债务关系有义务根据约定的条件向对方(债权人)负担,或者不是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债务关系有权向对方(债务人)负担,或者不是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务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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