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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两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性质不同,会带来两类不同的法律后果:(1)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赠...
夫妻共同财产无效,夫妻在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给予他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置,严重侵犯一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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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上述的法律条文规定,夫或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这种情况下,夫或妻任何一方就可以单独处分财产,而且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涉及财产的价值不大,如果因此还要求必须夫妻双方意思一致,显然不符合生活常理。2、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这种情况下,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合理范围,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价值较大,对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有重大影响,这种处分必须取得夫妻双方同意一致。3、夫或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夫或妻一方非因生活需要,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其没有处分权,但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行为是双方的意思表示的,第三人可以构成善意取得,保护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分份额大小,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夫妻任何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取得一致意见,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的,该处分行为有效,优先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之中,依旧存在夫妻一方在没有与对方协商之前就私自处分了共同财产的情形,此种行为不管会不会给配偶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对维持夫妻关系都是不利的,故此最好还是先协商后在处置共同财产。
特邀嘉宾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闫芳律师为您解答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效力: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原则上无效,次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腾空房屋的使用费。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需向对方补偿。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指出,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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