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情况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四)安全原则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分析双方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事故责任的划分,先确定一方已违反了通行规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处置,再以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义务来衡量双方行为的作用并划分责任。
全国不是统一的。因为人身损害赔偿是依据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受害人的居住、职业等不同情况来具体确定的。陕西的赔偿标准如下: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陕公交〔2007〕64号各市公安局、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有关统计数据,我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一、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8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60元/年二、居民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755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181元/年三、职工平均工资 16918元/年四、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一)农、林、牧、渔业 11016元/年(二)采矿业 24325元/年(三)制造业 15825元/年(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2539元/年(五)建筑业 12570元/年(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958元/年(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6618元/年(八)批发和零售业 11137元/年(九)住宿和餐饮业 9974元/年(十)金融业 24411元/年(十一)房地产业 17229元/年(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665元/年(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3486元/年(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581元/年(十五)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12820元/年(十六)教育 16897元/年(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6187元/年(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846元/年(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4343元/年省统计局如公布更新以上统计数据,以新数据为准。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