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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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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参保人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对社保个人账户进行查询。具体查询方式如下: 方式一:拨打我国社会保险咨询电话12333,获得社保个人账户相关信息。 方式二:参保人携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机构进行个人账户明细、余额等信息查询。 方式三:凭本人医保卡到到社保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社保个人账户信息。 方式四:登陆本地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查询; 方式五:前往发卡银行自助终端机进行自助查询或柜台查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八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规定的比例大约是:养老:单位20%,个人8%。失业:单位2%,个人1%。医疗:单位6-4%,个人2-4%。工伤:单位1%,个人0%。生育:单位1%,个人0%。各地可能略有变动。一金一般是单位8%-12%,个人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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