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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购双方进行洽谈,达成初步收购意向。此阶段主要是收购方与目标及进行接触。(二)收购方自行或、会计师开展尽职调查(三)正式谈判,签订收购...
(一)收购双方进行洽谈,达成初步收购意向。此阶段主要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及股东进行接触。 (二)收购方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开展尽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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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这不是退股,而是具体意义上的股权转让。 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转让出资或强制公司收购股份(也称为公司股权回购)。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收购公司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 (3)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和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需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一)收购双方进行洽谈,达成初步收购意向。此阶段主要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及股东进行接触。 (二)收购方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开展尽职调查。 (三)正式谈判,签订收购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 (四)收购双方的内部审批 1、收购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收购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2、被收购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被收购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3、无论被收购方是公司法人还是自然人,均须经过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并充分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1条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交割及变更登记 1、办理资产、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 2、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若有)。
(一)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收购意向。这一阶段主要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和股东的接触。(二)收购方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进行尽职调查(三)正式谈判,签订收购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4)收购双方的内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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