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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况下,实际车主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原车主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
当然以合同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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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可以达成协议调解赔偿,具体金额不固定。如果伤者有明显的过错行为,但不是全责,则有两种判决结果:1。根据交通事故,法院占交通强制保险责任人的赔偿上限-11万(伤残、死亡),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计算,这笔钱实际上可以直接判给被告和保险公司。同样,医疗费用也是如此。只要在交通强制保险限额内,只要对方负责,就在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计算。2、如果没有保险,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相应的损失金额直接按比例划分。一般来说,即使受害者酒后无证,只要不是故意的,只要受害者占责任,侵权赔偿必然是不可或缺的。这不是最终赔偿的依据,交警事故证明的责任比例。
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 责任是有限的,那些多出来的债务由债权人自己承担,如果存在报表作假,那么可以起诉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肯定是由于资不抵债的原因造成的。由于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合伙人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了。 如果单纯是出资人,公司破产要承担出资受损的责任,如果是经营者,公司破产要承担下岗回家,职业声誉受损的责任。双方对于破产后还欠付的债务都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了。
交通事故已获赔还可主张工伤赔。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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