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虚假陈述,有时法律在规范用语上也称之为虚假记载,是指上市公司在其公开的文件中将一些本身并不存在的,虚构的内容,以信息公开的格式和方式公布于众...
虚假陈述,有时法律在规范用语上也称之为虚假记载,是指上市公司在其公开的文件中将一些本身并不存在的,虚构的内容,以信息公开的格式和方式公布于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并未规定统一的陈述和申辩时限,一般行政过程中,应考虑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实践中一般行政机关会给当事人1-3天的期限。 2、法律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期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一至三日。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陈述的情况,应该符合公司法关于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定。不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公司股东,只要能证明其将公司财产随意处置、随意用于与公司无关的事项。你就可以起诉该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当事人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58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909人已浏览
4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