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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业主,是否仍有法律效应?

2022-10-06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余略)可以看出,签署租赁合同的,是租赁当事人,而不一定是业主本人。房屋出租,简单来说可以分为五种情况1、业主直接出租,这种情况下,租房合同的签约人肯定是业主本人。如果业主为法人的,出租人一栏填写产权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2、业主委托代理方(经营方)出租的,由经营或代理方同房屋租赁人签约。一般写字楼、商场中常见此情况。大多由物业方作为代理机构同租赁方签署租房合同3、业主委托中介机构出租,由中介机构同房屋租赁人签约。这种情况多见于商品住宅的租赁行为中。4、业主委托亲属代理出租,和第3条类似,但是由于业主不信任中介机构,或房屋没有房产证,不能做正式的委托代理,所以通常都会委托亲朋好友、亲属的人代办出租。而业主本人大多不在当地,或不在国内。5、第三方转租。按照《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在征得业主本人书面同意后,原房屋承租人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这类情况大多出现在小型门市等经营用房,商铺租户有可能将商铺的租赁使用权及商铺经营权等,打包转给第三方。以上五种租赁情况发生时,除第一条,业主直接出租外,在其余四种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一方都不是业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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