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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保胎假,有医生证明的,可以请病假,病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病假工资的, 所以,对于怀孕期间请假算病假吗的问题,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怀孕期间请假需要计算工资。目前,根据《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 员工生病,医疗期间停止治疗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方法计算:(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在20年以下不到30年的,按本人工资90年%发给;(四)连续工龄3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浮动5%。企业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适当下浮。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各级标准的5%。如果情况特别超过5%应当报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 职工生病,医疗期间停工治疗6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方法计算:(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怀孕女职工怀孕到高危时期可以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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