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规定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流窜作案的; (3)一人犯有数罪的;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或可能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5、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四)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