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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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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这边报工伤。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到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在参保地领取基本养老金。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局办事指南之十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1.参加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2.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第五条规定的退休条件;如:①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和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女性年满55周岁;②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且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满8年—15年(根据不同工种区分);③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病退休的参保人员。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所需资料1.职工个人原始档案或个人参保资料;2.退休申报表一份;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江津区邮政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4.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贴在《退休申报表》背面,经居委会、镇计生办盖章);孤寡、无子女的需居委会、婚姻登记机关证明;5.近期1寸彩照一张;档案管理费(按文件规定单位:360元/人,个人100元/人);7.病退需提供重庆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书》。三、办理流程1.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由单位或本人持上述有关资料到江津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办理退休申报手续;2.经退休窗口业务人员初审、复审;3.打印《重庆市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养老待遇计算表》,并发给《退休证》;四、享受待遇时间1.正常退休为达到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作为退休时间和养老待遇支付时间;2.病退休以鉴定委员会下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的次月作为退休时间和养老待遇支付时间;3.特殊工种退休以人力社保局审批的当月作为退休时间和养老待遇支付时间。退休人员在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20日后,凭邮政银行存折在邮政网点可领取养老金。五、办理时间1.正常退休、病退休:每月1—20号(节假日除外)。2.特殊工种退休:每月26号至月底申报。
1.08年之前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里说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 2.08年之后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里说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工资的3倍,只能以3倍工资为基数,且最高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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