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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基础,根据您所说的情况,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三)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的行为,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故...
应该不行。需要男方签字。你可以去戒毒所跟他商议。他同意就可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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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好与不好的,带去看望一下,还是可以促使其戒毒的,只是一旦吸d确实很难彻底戒掉的,最好出来后离开涉毒圈子环境一段时间系统调整治疗心瘾。
一、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你老公因为有吸毒恶习且屡教不改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你老公因为有吸毒恶习,其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孩子抚养权判归你。(回复律师:刘汉斌律师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应该不行。需要男方签字。你可以去戒毒所跟他商议。他同意就可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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