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监视居住不能在行政拘留所执行。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执行;没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住所执行。但不得在拘留场所、专...
监视期届满,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可以转为刑事拘留。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释放被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但是需要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通信、会见等合法权益。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并应当接受拘留所民警的查验和安排,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行政拘留期间的探视方式是: 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律师会议还应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和地区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 3、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限制,但应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5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