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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民事诉讼法》关于死者既无法定继承人也无遗嘱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案件规定了一套完整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17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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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案情: 杨某某与朱某某于1980年11月结婚,婚后于1981年10月生一子朱同,因朱某某外出做生意时结识钱小燕,并在山东省临沂市购买三室一厅房屋一套,价值13万元,朱钱二人另组成家庭,并于1997年生一女娇娇。此事朱某某瞒了两年。1999年底,长期见不到丈夫的杨某某携其公婆前往临沂,找到了朱某某,朱钱二人将丑事向上述三人摊了牌,朱某某父母将其痛责一顿,在左右为难时出于封建思想,劝杨某某接受现实:“只要某某给你钱花,养活你们娘儿俩,不要计较某某这点儿丑事儿啦!”但杨某某哪能接受,在临沂连闹半个月,最后发出通谍:要么与钱小燕一刀两断,要么给三十万元与朱某某离婚,否则就以重婚罪将朱钱二人告上法庭。 害怕坐牢的朱某某,只好与钱小燕商量分手,而钱小燕提出的要求是:“要么与杨某某离婚,要么给我30万元咱们分手!”朱某某真是左右为难,在两个女人的逼迫下,2000年12月朱某某回到了家乡,与杨某某进行了两个昼夜的谈判,但没有结果。当晚朱某某就吃了一瓶安眠药,一觉睡着再也没有醒来。 朱某某死后,其父母把一切罪责都加在了杨某某身上,留下了孙子,将杨某某逐出家门。 2001年5月,杨某某将其公婆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朱某某的遗产。审理中,钱小燕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要求与其女娇娇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分割遗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朱某某婚前有房屋6间,与杨某某婚后有夫妻共同财产价值5万元,汽车一部,银行存款5.5万元,另有临沂的13万元房屋一处。 评析: 审理此案应从两个方面理清思路: 第一,先落实朱某某的遗产数额。朱某某在老家的6间房屋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属其遗产范围;与杨某某婚后购买的汽车一部,现金5万元及存款5.5万元系其夫妻共同财产;在临沂以朱某某名义购买的13万元的房屋,也应视为朱杨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先给杨某某分出一半,另一半才是朱某某的遗产。 第二,要落实朱某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照《继承法》规定,朱某某的父母、配偶、子女均为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杨某某是朱某某的合法妻子,朱同是其婚生子,当然与朱某某父母一样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而娇娇虽系非婚生女,依照法律规定,非婚生女子与婚生女子享有同等权利义务。故娇娇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一样也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样,朱某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就是:朱某某的父母、杨某某、朱同及娇娇,钱小燕因与朱某某系非法婚姻,故不享有法定继承人的权利,无权参与分割遗产。 《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均等的,近日,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和上述事实,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遗嘱继承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除非遗嘱无效,否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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