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1、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动仲裁要多久审结,但是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申请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相关规定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5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