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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整的借条应当包括四个要件:借债主体(借款人)、被借主体(出借人)、所借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借款人和出借人最好都注明身份证号码。借款用途也...
一般借条上会出现的身份有四种:借款人、保证人、见证人、法定代表人。一般认定规则为: (1)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正下方签名,可以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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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日常生活中发生借款事实,一方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时,书写内容应当清晰、明确,没有歧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或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的,必须明确注明身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正下方签名,可以认定为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还款责任。 (2)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较远距离空白处签名,一般只能认定为见证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真是见证人,在借款人下方签名一定要注明见证人,否则极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如果有担保人,也一定要注明。
我的理解,你持有的债务人出具的借款条,借款时间是2013年,债务人确落款时间写成了2008年,这样一来你做为债权人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你应当进一步证明实际借款时间为2013年,并非是2008年。你可以向有关笔迹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相差五年时间,根据现有科技手段,应当能够鉴定出真实的时间。不需要提供笔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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