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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视情况而定。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还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欠款: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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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人死亡如何索要欠款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二、债务人失踪如何索要债款债务人虽然失踪好几年,但如果尚发现其有财产的,仍然可以实现债权人债权。具体途径有:第一,如果已有人民法院判决等有效的法律文书确认该债权的,则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编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如果该债权尚未依法定程序确认,债权人应当首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确认或者给付。债务人失踪都不是执行程序和诉讼程序的障碍。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债务人死亡如何索要欠款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二.如何确定债务人欠条是有效的欠条只要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如果是电脑打印稿,则一定要有欠款人的亲笔签字亲笔写的话,最好是由欠款人去写;债权人写也可以,但后面必须要有欠款人的亲笔签字私章和手印都是可要可不要的,如果盖上的话,证明力更强一点。第三人一般不需要,但作为见证人也是可以的。当然了,如果他作为保证人签字就更好了
一.债务人死亡如何索要欠款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二.如何确定债务人欠条是有效的欠条只要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如果是电脑打印稿,则一定要有欠款人的亲笔签字亲笔写的话,最好是由欠款人去写;债权人写也可以,但后面必须要有欠款人的亲笔签字私章和手印都是可要可不要的,如果盖上的话,证明力更强一点。第三人一般不需要,但作为见证人也是可以的。当然了,如果他作为保证人签字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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