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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不属于工资的核算范围,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应视同职工的工资收入,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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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制发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养老保险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在怎样的情况下需要缴纳,需要缴纳多少,下面由。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当所提取的比例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所缴付的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推荐阅读: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通知,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通知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通知进一步明确,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同时通知指出,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无论是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还是公司为个人购买,或者是公司和个人共同负担,只要符合条件,都以获得抵扣”财税专家肖太寿向南都记者表示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礼斌也表示,个人购买、公司为个人购买、或者公司和个人一起负担的商业保险,符合通知规定的条件,均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北京商业保险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为您查阅完毕,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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