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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的安全运行条件,都是国家制定标准的,也会有一定的质检部门进行质检,你们可以找国家标准参照一下。...
非机动车虽然速度慢,但也可能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如果设计不当,如形状、尺寸、质量、制动等。达不到一定标准,不仅可能导致原本可以避免的交通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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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防止和消除劳动者在劳动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以及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我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包括:①机器设备的安全;②电气设备的安全;③锅炉、压力的容器的安全;④建筑工程的安全;⑤交通道路的安全。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安全技术规程使各种生产设备达到安全标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的目的是将机动车行政工作与技术检验分开,保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中立性和客观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依法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的机构应当是平等竞争关系,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中自主选择。这样既能保证检验机构之间的平等竞争环境,又能促进检验机构依法严格检验,热情服务,方便机动车所有人参与检验。为了保证检验的客观性和中立性,提高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检验水平和服务质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地点进行检验。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时,发现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利用自身的局部利益,强迫机动车所有人到其指定的检验场所进行检验;一些检验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户,通过各种手段获得相关部门的指定。这种做法侵犯了机动车所有人自主选择检测机构的权利,阻碍了其他检测机构参与平等竞争。事实上,指定的检测机构并没有努力提高检测和服务的质量,而是靠官员吃饭。事实证明,指定检验机构不仅无助于严格控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增加群众负担,而且容易滋生腐败,群众意见较大。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多年的情况来看,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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