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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致残赔偿多少,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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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致残赔偿多少,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车祸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赔偿金额与事故责任大小有关,肇事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一、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确定护理人数。4、交通费: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用应当以正式票据为依据。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的实际住宿费用。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7、营养费用。营养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0.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11、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可以达到最高5级。-八万元,各地法院稍有不同。
车祸赔偿根据以下进行计算: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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