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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是由个人决定是否办理的,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有资金需求的,可以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然后取得银行的贷款。...
需要。 1、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2、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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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设立抵押权的需要当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履行过这样的登记手续抵押权才算是真正设立。您在咨询中提到以房屋作为了抵押,那么关键的问题在于您是否和对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将您对房屋享有抵押权的事实在房产证上进行了登记,只有进行了登记抵押权才算是设立了。如果您没有和对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扣押了对方的房产证的,那么这种行为并不能导致抵押权的设立,扣押房产证的行为并不能产生任何法律作用,抵押权根本没有设立成功。第二,如果房屋的房产证上进行了抵押登记的,在抵押登记去除之前是不能进行房屋买卖并且过户的。根据您的描述,债务人已经经房屋出卖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那么我们推测您和对方之前并没有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手续,因为没有登记,所以抵押权根本没有设立,那么债务人就可以将房屋出卖。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房屋抵押合同应当载明抵押人,抵押人的名称,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抵押房屋的状况等等。该办法还规定,房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天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审核后,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具体的登记程序如下: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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