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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66条第一款与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区别

2022-10-10
不一定。1、缓刑的适用条件规定在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缓刑的适用条件有两个: (1)形式要件: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实质要件:犯罪情节轻、悔罪、没有再犯危险2、刑法典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是关于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典第六十八条是针对立功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两个法律条文只是规定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是可以免除处罚。但是否能适用缓刑,取决于是否符合缓刑的两个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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