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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1、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丢失,一般需要向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告丢失,然后打电话或者给家里写信,让家人代替家乡镇派出所报告丢失2、丢...
不一定。在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的地区,可以办理;否则,不能办理。到2017年7月可以全国办理。按照公安部部署,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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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可以,目前仅限在公安部公布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试点省市可以异地办理。依据公安部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如果在上述十省市可以异地办理,无需再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呼和浩特(通称呼市)不在上述试点省市,身份证到期申请换领的,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请身份证到期换领,需按以下程序办理:1.填写《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原件1份);2.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3.需要重新采集照片的,提交《数码照相回执》(原件1份);4.未采集指纹的需要采集指纹信息;5.交纳相关费用,领取身份证领取回执,等待公安机关通知领取身份证。二、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2、《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2016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不可以。必须持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可以。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公民申请交换,补充居民身份证,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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