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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判决前随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单位决定。...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2]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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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抓捕后一般会送至看守所拘留。 因此,涉嫌贩卖毒品的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犯罪预备即为实施犯罪准备条件,但尚未着手实施犯罪,通常表现为日常的生活行为,如购买刀具,做标记等等。一、预备行为是指贩卖毒品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二、有下来行为之一的,应以贩卖毒品犯罪预备行为认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为贩卖毒品样品在境内主动寻找毒品卖主;(二)协定毒品样品在境内主动寻找买主;(三)为贩卖毒品,有商谈毒品种类、价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出示毒品样品、预付、收取、准备运输工具等情形的;(四)其他为贩卖毒品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贩卖毒品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以贩卖为目的实施了购买毒品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目的而持有毒品,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为目的购进或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与购毒者已达成毒品交易意见并正在交易而尚未转移毒品,或者已经转移了毒品的,都应该认定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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