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所核准的司法鉴定业务活动时,应当遵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07号)等有关法律...
受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申请,负责审查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的申报资料和材料;受理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的申请,审查申请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具备的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第十四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8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737人已浏览
4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