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和建议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和建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2,032人已浏览
7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