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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罪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属于事故性犯罪,刑法规定对这一类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主要是考虑这类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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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对严重不负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擅离职守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患者实施必要的医疗救治;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5、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医务人员存在上述五种情况,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残疾的,按照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但医务人员虽然存在上述五种情况,但并未造成死亡或者残疾的严重后果,即虽然是医疗事故,但仍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及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常规,专家鉴定组一般只会定医方负轻微责任,即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的,那基本只有自己负担医疗费用了。如果定医方负次要责任,即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的,那样也只有得到三分之一医疗费的理赔额度。 另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行政处理与监督法规,该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所以,在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是很难作出公正公平结论的。 只有通过诉讼由法定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纠纷鉴定以及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但是,你必须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一定要坚持由法定的司法鉴定的机构鉴定,否则法院又会委托医学会鉴定的。
一、什么叫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怎么判定医疗事故罪的罪与非罪呢?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一)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二)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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