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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
户口迁移证是当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时,需要从原来的户口所在地迁往新的落户地址的凭证。该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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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需如下相关流程: 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其他证明等; 3、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本人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2、然后本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本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本人迁出户籍,会注销本人的户籍,本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3、根据即将出台的《南京市户籍市域范围内有序通迁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人才落户工作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江宁、江浦、六合、溧水、高淳(南京老五县,现已改区)与南京主城户口将实现通迁,只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南京户籍居民就可在市域范围内自由迁移,不再受房屋面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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