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遗嘱公证人需要将已经写好的遗嘱带到遗嘱人的住所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遗嘱人自己去公证处困难的情况下,可以书面或口头要求管辖权的公...
1、立嘱人应当及时带上已经写好的遗嘱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 2、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C.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D.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公证遗嘱的效力专题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⑧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⑩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遗嘱是否进行公证是遗嘱人的自由权,自书遗嘱是否可以公证或不公证。遗嘱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公证的遗嘱最具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只要符合相关要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不管是否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与其相冲突的遗嘱存在。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公证需要产权证,是公证人员为了核查遗嘱中财产的真实性,是否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认证需带: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 2、遗嘱处分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还应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另外,对老年人或患重病的立遗嘱人应进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遗嘱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遗嘱的法律效力相对较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427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9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